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鸣锣开道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99回:“大凡官府出街,一定是鸣锣开道的。” |
| 万众一心 | 清 金安清《洋务宜遵祖训,安内攘外,自有成效说》:“如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,上下联络,万众一心。” |
| 敏而好学 | 《论语·公冶长》:“子曰:‘敏而好学,不耻下问,是以谓之文也。’” |
| 挖空心思 | 清 俞万春《荡寇志》:“今此贼挖空心思,用到如许密计,图我安如泰山之郓城。” |
| 度己失期 | |
| 不置可否 | 宋 汪藻《浮溪集》:“惟恐失人主之意,于政事无所可否。” |
| 便还就孤 | |
| 鹬蚌相争 | 清 湘灵子《轩亭冤 哭墓》:“波翻血海全球悯,问谁敢野蛮法律骂强秦?笑他鹬蚌相争演出风云阵。” |
| 昏聩无能 | |
| 改恶向善 | 明·无名氏《齐天大圣》第四折:“尊上帝好生之德,再休题妄想贪嗔,从今改恶向善,朝上帝礼拜三清。” |